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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第三方的工伤赔偿

时间:2012-5-31 13:30:00      会员:肖小燕   提问时间:2012-5-31 13:30:00
咨询内容:上班途中被电瓶车撞伤,交警定为双方责任平等,到交通局调解后,对方总共赔偿了2000元。因为平等责任,所以调解书上写的医药费1600元,误工费2000元。现在公司说工资只给我误工费的差额部分。休息了两个星期,基本工资大概为1200元,绩效考核奖金为300元。而且公司说只算基本工资部分,奖金部分全扣。按照调解书上写的误工费2000元,那公司不就一分不给了吗?医药费总共花费了1200元,医疗保险还能否给报销?关键是能否让交通局给修改下调解书加上精神损失费等项?按工伤算的话,公司总共还得赔偿我多少钱?麻烦给些指示,不想自己受伤了还得在钱上再吃一亏,谢谢了!
管理员0的回答:首先《工伤保险条例》保险待遇这章中并没有规定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其次 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包括你的绩效考核奖金,但如你所述你就休息了两个周,但位不应该支付给你误工费了(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如果你还有原始票据,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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