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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咨询

时间:2012-5-17 23:14:00      会员:秦志明   提问时间:2012-5-17 23:14:00
咨询内容:程律师:你好!我是2006年在广东发生的工伤(四级),当时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护理费等均已办好,办理好这些手续后,我就和老板解除了劳动关系,当时我在社保是办理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到现在我也是每月领取伤残津贴,上月我去当地社保办理更换假肢手续时,那里的工作人员说:“如果你与老板解除劳动关系后,应该不能享受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待遇,应该是一次性领取的,然后终止工伤保险待遇”,是这样的吗?可我也领了几年了,都没有问题啊。期待您的回答  谢谢
管理员0的回答: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支付给你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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