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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

时间:2012-4-19 10:39:00      会员:孟   提问时间:2012-4-19 10:39:00
咨询内容:我于2009年7月在工作中受伤,后经鉴定为10级伤残。2011年旧伤复发,休假治疗,单位说10级伤残休假不能超过3个月,超过的工资按病假支付,不知道对吗?有没有这项规定?
管理员0的回答:比较轻的工伤,一般停工留薪期比较短,但不是绝对不能超过三个月,要根据伤情确定。超停工留薪期的按病假处理,我认为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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