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11—85378335   网站地图
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工伤

时间:2012-4-17 15:38:00      会员:吴珊   提问时间:2012-4-17 15:38:00
咨询内容:椎骨第3、4、5、6节断裂,受伤时除头部能动,脖子以下均无知觉,大小便失禁。经手术治疗,椎骨已接好,后转入疗养院治疗,通过高压舱、CT、针炙、电疗治疗近3个月,现肩部能动,双手能稍微向上抬起10cm左右,依靠胸部固定器能坐靠在轮椅上,但不能直立坐,肩部以下无知觉,大小便失禁,能评几级伤残?
管理员0的回答:需要根据治疗结束后的情况评定等级,现在大概可达一级。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站搜索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
版权所有 © 工伤赔偿法律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及认定办法,精研工伤鉴定、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让工伤不再是职工的悲剧!
Copyright © 2009-2012 www.ft22.com  冀ICP备06033745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