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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应该怎么处理

时间:2012-4-12 9:33:00      会员:齐胜   提问时间:2012-4-12 9:33:00
咨询内容:我岳父今年63周岁,于2008年起开始受雇于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公路养路段二公司,做养路临时工,他在2012年3月17日(周六)早上6.40在其所养护的路段上,在工作过程中因交通意外而死亡,不知道是否可以定为工亡,能赔偿多钱。(辽宁省2011年度可支配的收入是20467元,其所在地区人均收入9243元)
管理员0的回答:如果你岳父没有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可以认定工伤,赔偿不低于45万,同时交通事故赔偿也可以主张,王胜利律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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