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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时间:2012-4-4 21:32:00      会员:陈瑶   提问时间:2012-4-4 21:32:00
咨询内容:你好:我于2011年12月26号,在厂被机器压。导致食指前端骨折!!之和于本厂,厂长商谈。他答应补尝工资,及医药费用。今去要求补尝工资。他以我在家时间太久为由,只同意补尝35天工资。(本人工资按天算的,一天60)。我也给于我在家照的片子。但无用。我现在想问我应当得到的工伤补尝是怎么算呢??
管理员0的回答:建议你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待伤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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