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11—85378335   网站地图
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超过工伤认定时限

时间:2012-3-31 18:17:00      会员:李云波   提问时间:2012-3-31 18:17:00
咨询内容:您好:我是在2000年在工作中受的伤,因为当时病情不稳定需要继续治疗,加上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及时认定工伤。当时与公司交涉过几次,公司以需要继续治疗为由没有为本人认定工伤,个人认定公司又不配合出具相关证明,因此没能认定,导致失效过期。但我有公司加盖印章的证明,公司承认是工伤。我现在想与公司一次性解决此事不知该如何办理?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我的申请?谢谢
管理员0的回答:你的时间拖的太长了,仲裁时效已经经过了。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站搜索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
版权所有 © 工伤赔偿法律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及认定办法,精研工伤鉴定、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让工伤不再是职工的悲剧!
Copyright © 2009-2012 www.ft22.com  冀ICP备06033745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