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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因公右脚骨折,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时间:2012-3-20 21:32:00      会员:宋娇   提问时间:2012-3-20 21:32:00
咨询内容:我爸爸在沈阳沈北新区的一家电缆厂上班,2011年8月末的时候在上班时,砸伤了右脚,右脚二脚趾和脚掌处粉碎性骨折,住院费是厂子拿的,因为家是农村的,所以住院用的是农村合作医疗,这周二次手术后出院了,我爸上班时工资是每月2400元,我想咨询一下,我爸大概的赔偿费用是多少?误工费是按原月工资算还是沈阳平均的工资算?如果起诉的话,用农合和误工费冲突吗?
管理员0的回答: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所在标准,本人工资以及是否解除劳动关系等综合计算赔偿。停工留薪期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建议先进行工伤认定。工伤后医疗费用参加保险的又工伤保险保险,没有参加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应当由农合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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