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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致残,如何进行工伤赔偿

时间:2012-3-13 15:35:00      会员:代虹祥   提问时间:2012-3-13 15:35:00
咨询内容:本人是一家食品加工厂的工人,工作期间,不慎将手指绞入粉碎机中,造成左手中指被截掉三分之二,无名指被受伤,经劳动仲裁部门伤残鉴定,鉴定为七级伤残。目前我仍在该家单位上班,照常发放工资,交纳社保,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有赔偿,如果有,在哪个部门办理。
管理员0的回答:应当享受工伤保险的各项待遇,若用人单位参加了保险,那么应当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及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所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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