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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时间:2012-3-12 15:24:00      会员:杜倩   提问时间:2012-3-12 15:24:00
咨询内容:2012年2月20日哥哥在工地从三米高的架子上摔下,脚后跟骨头摔碎了,现在已经打上石膏,在医院,昨天老板不再给医院交医疗费了,说让回家治疗,医药费只能自己掏,工地老板只赔偿5000元,所有的加起来一共只赔偿5000元,我们该怎么办?应该向哪个部门求助?是劳动局吗?
管理员0的回答:你的情况建议先收集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医院的诊断证明,到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所在地标准,本人工资以及是否解除劳动关系等综合计算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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