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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工伤咨询有没有新待遇

时间:2012-3-8 17:12:00      会员:刘国福   提问时间:2012-3-8 17:12:00
咨询内容:请问:

  我爱人于2000年12月30日,在上班途中与公司里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时造成伤者左脚下肢胫腓骨开放性及粉碎性骨折,外表伤多处)事故发生后我们不懂得工伤条款,但是我们一面在做工伤申请。手续齐全都交到集团公司劳人部了。但后来没有一点音讯。当时伤残鉴定为7级。公安机关责任认定此次事故的认定。属机动车驾驶员全部责任。
  在2003年以交通事故处理此次事故(伤者没有完全康复的情况下,在2004年公司安排她离岗待退了。)事后我们一直再找公司办理相关手续。这几年来伤者的伤情复发严重。经过很多次的找集团公司。在2011年在遂宁市劳动局的医疗鉴定部门,认定伤者为6级伤残。同时也认定了工伤,时间还是以2003年。
    请问:有什么条款是适合我们的,这么多年了有没有应该补偿的条款?
管理员0的回答:“老工伤”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孔律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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