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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药费理赔超时

时间:2012-3-5 10:37:00      会员:朱小姐   提问时间:2012-3-5 10:37:00
咨询内容:我单位在2011年10月24日申请工伤认定。本单位发生具体工伤时间为2011年8月11日。经社会保障局认定,确认为工伤,但我单位由于不熟悉具体规定,在职工伤愈后再上报理赔,社会保障局认为已过了药费理赔期限,不予受理。请问,这符合规定吗?
管理员0的回答:可以参看当地社保局办理规则,对社保局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孔律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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