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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时间:2012-3-3 20:24:00      会员:唐海文   提问时间:2012-3-3 20:24:00
咨询内容:律师:您好!麻烦请教您几个的问题:1·我是1名98年转业的自愿兵,于当年10月   经现政府安置于城固县工商局报道上班,直至2001年5月  ,为时2年又6个月的时间,上班的工资未发,福利未给,待遇如同义工,遂即向组织多次讨要以2000元做补尚割根处理。2·2003年1月3日下午前往行管片区收取管理费工作中,路途上骑摩托车发生车祸大脑严重受伤昏迷不醒,住院月余,期间家属多次向组织反映寻求帮助,要求工伤认定,后一再要求组织做了上报,于2006年答复意见是超过法定认定时效,在本人意识尚不完全清楚地情况下答应了4000元的割根处理。事故后留下的后遗症分别于2010年9月和2012年2月发生,经县人民医院诊断证明:继发性癫痫,脑损伤后遗症期,动脉供血不足。我觉得很委屈,又很无奈。请问有什么解决办法?
管理员0的回答:“老工伤”建议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孔律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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