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11—85378335   网站地图
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求救

时间:2012-3-2 9:25:00      会员:黄啸丰   提问时间:2012-3-2 9:25:00
咨询内容:尊敬的领导:我是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县会理一中的一名教师,我的妹夫范洪富于2011年11月到云南省德宏州云南路桥一公司承建的潞梁公路第四标段K49+050处打工,这期间云南路桥一公司曾经为范洪富等施工工人在太平洋保险公司买了意外伤害险,11月24日下午15时20分左右,范洪富在人工挖孔作业中不慎从距井底约七米高处摔下,落至坑底,现场工人立即救出并送往梁河县勐养填卫生院抢救,因伤情太严重,随后又送到德宏州医疗集团医院脑外科医治。经过脑外科专家会诊,颅内大量出血,经过抢救,七天后于12月1日方才苏醒,此后一直在该医院治疗。这期间云南路桥一公司一直未负起该负的责任,只由转包他们工程的张旭光(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杉阳镇龙台四组人,系二级承包人)和胡德礼(家住:云南省永平县杉阳镇,户口在四川省三台县菊河乡同春村四组002号)通知家属去护理,而张旭光和胡德礼则慌称事忙,只是隔几天送医药费去,而且常常说要去找钱,一拖再拖,直到二月九日打电话要家属去解决。到二月二十九日,胡德礼到医院将范洪富接到一个旅店住下,付了二天的住宿费就走了,护理范洪富的人打电话也不接。因为妹妹家住偏远的山村,又没有文化,所以请贵部们帮助协调一下,我们将感恩不尽。本人电话:13330973183  Email:hxfhlyz@21cn.com
管理员0的回答:建议先工伤认定,你可以找当地的法律援助部门寻求帮助,孔律师答复。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站搜索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
版权所有 © 工伤赔偿法律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及认定办法,精研工伤鉴定、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让工伤不再是职工的悲剧!
Copyright © 2009-2012 www.ft22.com  冀ICP备06033745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