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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劳务派遣工伤
时间:2012-2-27 16:20:00
会员:
李蒲 提问时间:2012-2-27 16:20:00
咨询内容:山西劳务派遣视力6级工伤,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1第三十三条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这里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指的是什么呢?2、因为工伤后成为青光眼需要一辈子滴眼药水维持眼压,且目前在角膜移植排斥期内最少一月要到医院门诊就诊2次,就诊的药费和检查费用工伤保险报销的,而就诊的请假单位就要扣工资不合理吧。上次回复说是个人观点不应当扣我的工资。我想问一下有没有什么政策性的依据。3、山西的工伤医疗保险报销不了的费用应该由谁支付呢?
管理员0的回答:
1、医疗待遇即报销工伤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2、以说明是个人观点。可参看《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3、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外的看所在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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