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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付

时间:2012-2-25 17:50:00      会员:孟相臣   提问时间:2012-2-25 17:50:00
咨询内容:我的一位工人在上班时间突发高血压引起脑冲血晕倒,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该工作人员家有一位多病的妻子及年满22岁的儿子,请问律师这算工伤吗?赔付的费用有哪些?应该赔多少?
管理员0的回答:1、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孔律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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