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11—85378335   网站地图
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退休再请员工上班第六天上班时间摔倒造成脑

时间:2012-2-22 10:05:00      会员:张   提问时间:2012-2-22 10:05:00
咨询内容:我妈妈今年54岁,已经退休上星期因为缺人再经人介绍回到华山医院分院担任开电梯工作,(退休前就是华山医院总院的员工)上班正好第六天的时候,就是2012年2月20号,在上班时间,走员工通道的楼梯时不甚摔倒,撞到了头,送到医院已经生命体征微弱,仅仅靠呼吸器才能维持,一直持续到22号咨询医生,得知已经是脑死亡状态,比情况是否为工伤,因为在华山医院上班,主治医生也是华山医院的医生,是否有故意拖满48小时后工伤认定就会不一样的说法?
管理员0的回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工亡,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能认定为工亡。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站搜索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
版权所有 © 工伤赔偿法律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及认定办法,精研工伤鉴定、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让工伤不再是职工的悲剧!
Copyright © 2009-2012 www.ft22.com  冀ICP备06033745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