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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6年后误工费是否应该赔付

时间:2012-2-10 13:37:00      会员:孙万才   提问时间:2012-2-10 13:37:00
咨询内容:2006年因工伤住院,至2012年2月共计手术6次,期间省上要求残疾人做鉴定,评残为3级,请问期间的误工费,护理费,手术费,单位是否应该赔付。这6年中单位每月支付1200元护理费和生活费,但是要求我们打借条,否则拒绝支付1200元,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借条是否有效。请给与援助,谢谢!
管理员0的回答:应当赔偿。做法不合理,但是这不影响你们的得到工伤赔偿。若当时已经进行了工伤认定,现在被评为三级伤残,那么即应当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每月的伤残津贴等。若有需要可直接致电031185378335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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