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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认定为工伤吗?

时间:2012-2-5 0:03:00      会员:周晋越   提问时间:2012-2-5 0:03:00
咨询内容:事情是这样的,我爸2007年进厂上班(每天上班12小时,每一个月转一次班,分早班和夜班,早班时间07:00--19:00  夜班19:00--次日早上07:00),2011年9月22号晚上7点上班,在凌晨04:40(上班时间,上班地点、属于加班时间)左右发病,在公司同事的帮助下送到医院救治,医生诊断为——高血压引发脑干出血(高血压是否于我爸长年来的加班加点,劳累过度有关?)我爸在医院ICU时公司曾说会一直治疗到我爸康复,但才过十几天,我爸从ICU转到急诊病房后就不肯继续支付医疗费用。(之前的医疗费用是以我妈的名义跟公司借的,已借他公司5万余元。现在医疗费用已高达十万余元,)因为他每天最少要加班4小时!!还要上夜班,我也问过医院的医生,她也说这样的突发性高血压引起的脑干出血跟长期的熬夜、加班加点都是有关的!!我想咨询一下像我爸这样的事情能认定为工伤吗?我们该怎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的医疗费用已经高的我透不过气了!!希望大家能够给予帮助!!如果有人能给予任何帮助的请联系我——周晋越,电话:13923353800。忠心谢谢大家!!!  
管理员0的回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此种情况不符合视同情况的规定,但是因为情况比较特殊,目前此种情况认定为工伤的全国只有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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