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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时间:2012-1-25 16:59:00      会员:姜生   提问时间:2012-1-25 16:59:00
咨询内容:我于2011年8月出工作,脚踝骨粉碎性骨折,己手术装钢板,还没有取,已认定了工伤。问:我的脚完全好后,要求赔偿,是保险公司出,还是单位出,医疗费由谁出,本人怎么样才能拿到赔偿金。会不会先扣出医疗费后再赔偿给本人。
管理员0的回答:若是用人单位参加了保险,那么由工伤保险基金以及用人单位共同支付,若没有参加,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费用。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不应当克扣任何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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