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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

时间:2012-1-21 11:03:00      会员:叶子   提问时间:2012-1-21 11:03:00
咨询内容:工作地是杭州萧山农村船运服务公司,死者男是安徽毫洲人,于1月9日在工作中不慎落水身亡,29岁,父母健在,有一弟已成年,无妻儿。大概需赔多少
管理员0的回答:1、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第三条 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孔律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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