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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工伤的津贴差额赔偿

时间:2012-1-19 22:30:00      会员:王先生   提问时间:2012-1-19 22:30:00
咨询内容:2011年1月17号发生事故,同年3月18号由县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同年9月22号经东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四级工伤,并同意装配假肢。现已支付21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2382元,因单位未按实际月工资3400元而是私自伪造以月工资1542元缴纳工伤保险,造成领取津贴过低,与单位产生矛盾寻求一次性解决,请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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