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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工伤赔偿

时间:2012-1-17 13:00:00      会员:钱美华   提问时间:2012-1-17 13:00:00
咨询内容:我1990年在江苏省靖江市第二灯头厂上班时被机器压断右手食指两节,当时没有接上去,厂里也没有为我申报工伤,1996年原厂倒闭由上级主管部门轻工局进行分流重组,把我分到了第一灯头厂,也就是现在的华明实业有限公司。同年我自己重新找了有关部门办理了工伤证。现在我能否找现在单位进行工伤赔偿。
管理员0的回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般不能进行补偿了,其余可根据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等的法律规定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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