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修订版)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 来源:www.ft22.com 发布时间:2013-04-07 13:13:00 浏览量:
青人社厅函〔2013〕52号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用药管理,方便医保经办机构准确结算医疗费用,切实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并参考其他省市的做法,现将《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修订版)中西药部分1182号属于“人工泪液”的药品且在我省各级医疗机构中经常使用的品种予以明确(见附件)。请各统筹地区将这几种药品对应在《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修订版)中西药部分1182号“人工泪液”下。
附件:属于人工泪液药品品种表
2013年1月23日
属于人工泪液药品品种表
序 号
|
中 文 名 称
|
剂 型
|
备 注
|
1
|
右旋糖酐羟丙甲纤维素
|
滴眼剂
|
△
|
2
|
聚乙二醇
|
滴眼剂
|
△
|
3
|
羟糖甘
|
滴眼剂
|
△
|
4
|
卡波姆
|
滴眼剂
|
△
|
本文地址:http://www.ft22.com/qinghaisheng/2013-4/4675.html
上一篇:关于删除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品种及调整规范部分药品名称的通知
下一篇: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严格执行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