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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拟新增工伤预防相关规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30 11:18:00 浏览量:

7月29日,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成都举行,会上,《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草案)》提请会议审议,其中,新增关于工伤预防、建立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以及加大宣传,提高公众对工伤保险依法知悉等相关规定。


在工伤保险待遇上,提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年龄每增加一周岁递减支付。同时,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具体标准,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在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上,根据中组部和国家人社部正在研究推进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等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予以明确规定后,再进行衔接细化和调整完善。目前,已对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的部分文字进行了修改,并对条文顺序进行了相应调整。)封面新闻记者 杜江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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