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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深夜值班蹊跷死亡,工伤认定成难题
作者: 来源:中国商报 发布时间:2020-06-16 17:17:00 浏览量:

“我丈夫冒着生命危险,为抗疫情去厂里值班巡逻,却在厂内蹊跷死亡。他死后,所在单位不仅不同情安慰抚恤家属积极善后,并以‘盗窃时摔死’‘ 非上班时间在非工作区域死亡’等为由设置障碍,让死者不能鉴定成工伤,几个月过去,一直不给赔偿和说法。”2020年5月20日,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王女士无奈地告诉记者。事情究竟如何?记者就此事进行了采访。


值班期间蹊跷死亡

王女士丈夫杨海龙今年44岁,生前是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蓝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遂平分公司的职工。

据王女士回忆,2020年春节过后,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杨海龙所在的公司也按规定停工,但出于抗击疫情和对厂区财物安全方面的需要,公司抽调杨海龙等部分员工组成巡逻队负责厂区安保巡逻,杨海龙值班时间是每天下午16时至晚上24时。

2020年3月3日下午3点多,杨海龙和往常一样去单位上班,按以往上下班的规律,他会在夜里12:30左右回到家里。

“这天夜里12点19分左右,突然听到有人在我家楼下大声叫丈夫的名字。”王女士说,喊叫的两个人都是丈夫的同事,说到处找不到杨海龙,打电话无人接,就问问是否回家了。在确认杨海龙未回家后,两人匆匆离开。

丈夫的同事离开后,王女士开始担心,不断拨打丈夫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一直到了清晨6点多,焦灼中的王女士接到丈夫厂里打来的电话,催她赶紧到厂里来一趟。

“到厂里后他们就带我去了地上有一片血迹的现场,说杨海龙从离地几米高的电缆桥架上摔了下来,人已经被刑警队拉走,让我去刑警队。”王女士说,感觉不妙的她到刑警队后,民警先给她做笔录,告诉她杨海龙因高空坠落而摔死。随后,她被民警带到殡仪馆,只允许她从存尸袋的缝隙中看了丈夫一眼。


疫情值班被指“盗贼”

令王女士万万没想到的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带给她的伤害和痛苦丝毫不亚于丈夫的死亡之痛。

丈夫死亡后,王女士与厂里协商处理丈夫的死亡后事,厂方态度冷漠,回复说杨海龙因是盗窃厂里的电缆而死,厂里只能出于人道主义补偿丧葬费或发动工人捐款方式给予一点补偿。

比起补偿,王女士最不能接受的是,厂里对丈夫杨海龙之死的认定。

王女士对记者表示,他丈夫从18岁进厂,在单位已经连续工作20多年,因为平时工作出色,被厂里提拔为维修班长。丈夫为人正直善良,现在人突然死了,居然被怀疑盗窃,她无法接受别人的这种怀疑。况且能在疫情期间做点贡献,丈夫还曾非常骄傲。

“一开始没有人明确说我丈夫偷东西,但包括厂里的人和警方跟我说的话里都带有那样的意思。”王女士说。


厂区废弃的电缆桥架下

到过事发现场的家属和部分工人给王女士分析说,杨海龙在厂工作20多年,又是维修班长,对厂里的每一个设施应该都很了解,而被怀疑盗窃坠亡的地方是一个电缆架桥,高度有四五米,宽度只有一米多,如果他想偷电缆,为什么不冲着旁边不费力气很容易就能偷到的电缆下手,而非选择大晚上爬到非常危险又不容易得手的地方偷窃?这种行为太不符合逻辑。

记者在当地采访时,和杨海龙曾共事的多名同事谈及杨海龙时,表示杨海龙人很老实能干,人品很好,虽然不知道当时晚上发生了什么事,但不相信杨海龙能做出盗窃厂里财物的事情来。与杨海龙同住一个小区的多位居民表示,杨海龙人很好很热心,因为懂修理,谁家有事找他帮忙,一喊就去,很热心很正直,说他偷盗,不太可信。

“厂里发现杨海龙后,报案说是他偷东西摔下来了,但是警方调查后没有立案,说是没有犯罪事实发生。”王女士向记者提供的遂平县公安局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内容显示,当地警方曾于2020年3月4日接到事发单位王某某有关杨海龙死亡案的控告,但该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发生,依法不予立案。王女士说,这个姓王的就是他丈夫工作单位的安保部负责人,他当晚以盗窃报警的,警方说的没有犯罪事实发生,说的就是没有盗窃事实发生。


救治时机是否贻误

王女士说,丈夫的坠亡事件,出现了很多蹊跷的地方。比如丈夫坠落后的救治时间上,有关单位可能有贻误救治丈夫时机的嫌疑。杨海龙出事的地方是厂区废弃的电缆桥架下,厂方的说法是凌晨3点20左右发现了杨海龙躺卧在地,发现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领导授意报警处理。然后打110报警之后,警方先后有车站派出所、县刑警队两拨民警到达现场勘察,但一直到清晨6点多才拨打120处置,120到达现场后发现丈夫已经死亡。王女士感到不解的是,为何当地警方接警后第一时间就赶到了现场,先后有两拨民警到现场,但同样没有拨打120,而且法医是4点多才到现场进行勘验,说人已经死亡。令人想不通的是,3个多小时后,厂里有人说看到杨海龙又动了一下,他们才在6点10分又拨打120求救。

 “他们说是找到时就发现已经死了,但人命关天啊,他们又不是专业医务人员,怎么随便就确认一个人死了?另外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拨打120和通知家属”。对此不正常现象,王女士一直表示质疑和不解。

在事发后与厂方的交涉中,死者家属曾录下一段厂方安保负责人对当晚情形的讲述,除讲述当晚的寻找情节外,他明确称警方赶到后,他曾提出通知死者家属,但是民警说先等他们勘查完现场再通知。

据王女士称,在拿到这份警方的结论后,他们曾到公安局报案,希望警方调查当晚究竟发生了什么,是否有耽误救治的情况发生,但警方未立案,并称此后就是民事关系了,建议他们找厂方协商。家属提出要回杨海龙尸体的要求也被拒绝,警方说只有等到火化那一天才能给家属尸体。


家属质疑厂方逃避责任

事发后,面对厂方的推诿和一味逃避责任,王女士整理材料向遂平县人社部门递交了丈夫的工伤认定申请。最初,遂平县负责工伤认定的工作人员听完王女士的陈述并看过材料后,曾明确表态说,这已经足够构成工伤。然而,几天之后,当地工伤认定部门态度突变,审核后下结论称:杨海龙非工作原因、非工作时间、进入非工作区域内,从已经废弃的A线6万吨脱硫操作室门前电缆架桥高空坠落猝死,受伤害的情形属于不得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决定不予认定或视同工伤。

对此认定,王女士表示更不理解,“丈夫出事时无人目击或见证,他按照往常的时间点去单位上班,上班期间究竟他是去事发区域干什么无人得知,而根据同事们发现不见他身影的时间点判断,他很可能在工作时间内出的事,他是去值夜巡逻的,是要保护厂区财物安全的,也不能排除他发现有人盗窃过去制止遇害。”王女士对工伤认定结果表示异议,“只有厂方一面之词,怎么判定他出事不是工作时间、非工作区域?他的性质本身就是巡逻保障厂里的财物安全。难道废弃的厂区就不需要巡逻吗”。

在王女士看来,厂里之所以处处活动设置障碍不愿意让丈夫的死定为工伤,无非就是想逃避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王女士说,她和家属在和厂里的协商过程中,厂方一领导曾在协商现场对厂内的另一参与协商的工作人员说,谁敢给杨海龙认定工伤啊,一旦认定是工伤,那就等于厂里出了生产安全事故,公司多个部门领导都会被罚十几万不说,有关部门还会追究公司领导的责任!王女士说,这种说法也在公司多位职工中流传。

5月21日,记者到平煤神马集团蓝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遂平分公司采访,公司综合部负责人称必须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总公司授权才能给记者答复,截至记者发稿,未接到该公司任何回复。

事发后,厂方曾因王女士走信访程序而出具过一份信访处理意见书,其中表述称,当晚值班人员分为多个小组,当事人杨海龙是当晚20时05分开始巡逻,但此时队长即已发现其不在岗,电话也已无法联络到他,直到该小组巡逻结束,杨海龙都没出现,也没有联系到,同事在下班后至杨海龙家寻找未果后,上报保安部负责人,王姓负责人从门岗处了解到,杨海龙一人于3月3日16:20分左右,以开荒种点菜为由进入了生产区。遂组织人员展开寻找,4日凌晨3时06分搜索人员在事发地发现躺在地上的杨海龙,安保部王姓负责人到达现场后大声呼喊杨海龙,但未获回应,王发现杨海龙耳孔、鼻孔血浆已凝固,怀疑杨海龙是在盗窃动力电缆过程中从电缆桥梁高处坠落死亡的,遂向主管领导汇报,上级让拨打110报警,3时35分左右县刑警队、车站镇派出所、法医先后到达现场,法医对杨海龙进行了医学判断称杨海龙无生命边迹象已死亡很久。在刑警勘查现场过程中,王姓负责人拔打120电话急救医生到达现场后再度确诊杨海龙已死亡很久。最终的结论是厂方不存在贻误救人时间的问题,该信访意见书并未就怀疑盗窃问题作出结论。

“很多次交涉中,他们的说法有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王女士称,她会继续努力寻找丈夫死亡的真相,维护丈夫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杨海龙生前工作了20多年的单位——平煤蓝天遂平化工有限公司,是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蓝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子公司,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蓝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则是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公开资料显示,中国平煤神马平煤神马集团是以能源化工为主的国有特大型企业集团。拥有“平煤股份”和“神马股份”“新大新材”三家上市公司,是我国品种最全的炼焦煤、动力煤生产基地和亚洲最大的尼龙化工产品生产基地。糖精钠、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碳化硅精细微粉产能全国第一,尼龙66盐、工程塑料产能亚洲第一,工业丝、帘子布产能世界第一。2019年中国500强企业名单中,中国平煤神马平煤神马集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居第147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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