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企业员工感染新冠肺炎不能认定工伤
作者: 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20-02-21 21:38:00 浏览量:
企业员工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算不算工伤?
人社部2月21日表示,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在抗击疫情期间,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职业暴露风险高的从事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特殊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关爱。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本文地址:http://www.ft22.com/news/9531.html
上一篇:江夏区第一医院:已为去世的彭银华医生申报工伤、申报烈士!
下一篇:卫健委:为履职感染的医务人员开通工伤认定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