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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院:投身疫情防控阻击 全省法院勇于担当
作者: 来源:河北省高院 发布时间:2020-01-30 21:51:00 浏览量:

投身疫情防控阻击 全省法院勇于担当


湖北武汉等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重要指示。1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河北各地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迅速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以及省法院的要求,勇于担当作为,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


沧州中院

1月26日,沧州中院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告》,建议广大市民采用网络方式进行诉讼,就近期立案、缴费、开庭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建议广大市民采用网络方式进行诉讼,以确保防疫期间审判工作正常进行。


通告提出,广大市民有诉讼需要的,建议采用网上立案、移动微法院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质证等网络方式,做到诉讼事项“家里办”“掌上办”;沧州辖区的广大市民需要到武汉或其他疫区立案的,建议采取“家门口起诉”新模式,可在全市任何一家法院就近跨域立案,实现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有开庭安排的广大市民或疫区当事人,建议向主审法官申请网上开庭,最大程度减少外出,防止疫情感染;必须到现场开庭的,因通往中院的代园村控疫管制,请到现场开庭的市民带好开庭传票作为通行证件,并主动配合疫情安检防控。


邢台中院

1月27日,邢台中院发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告》,要求全市法院执行部门全面加大网络查控执行力度,依法保障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通告明确,广大群众有诉讼需要的,建议采用网上立案、移动微法院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质证等网络方式,做到诉讼事项“家里办”“掌上办”。邢台辖区的广大群众需要到武汉或其他疫区立案的,建议采取“家门口起诉”新模式,可在全市任何一家法院就近跨域立案;邢台辖区外广大群众需来邢立案的,可在当地法院就近跨域立案,实现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有信访诉求的群众,提倡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非接触方式表达合理合法诉求,该院将严格按照程序及时进行回复。有开庭安排的广大群众,建议向主审法官申请网上开庭,最大程度减少外出,防止疫情感染。如必须现场开庭,因交通管制无法到场的,可以向主审法官申请延期开庭。到现场开庭的群众请带好开庭传票及其它证件,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安检及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群众如有任何诉讼服务需求,均可拨打12368热线进行咨询。如有任何执行方面的帮助,可拨打电话(0319)2236171、2236111。


石家庄中院

1月27日,石家庄中院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的通告》,就近期全市两级法院的立案、缴费、开庭等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以有效防止疫情传播,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


通告提出,广大市民有诉讼需要的,建议通过河北法院诉讼无忧网、河北移动微法院等网络方式办理立案、缴费、阅卷、质证等事项。石家庄辖区的市民需要到武汉或其他疫区立案的,建议采用“家门口起诉”新模式,可在全市任何一家法院就近实现跨域立案,实现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有开庭安排的市民或疫区当事人,建议向主审法官申请网上开庭,最大程度减少外出,防止感染。必须到现场开庭的,请带好开庭传票及相关证件,并主动配合疫情安检防控。


如当事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申请延期审理。


承德中院

1月27日,承德中院下发《关于加强机关内外部管理进一步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院各部门和全体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全面加强疫情防控,以实际行动确保人民群众和机关干警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强调,各部门一律不得组织举办会议、团拜、培训等各类集会;各部门和广大干警一律不得在办公室会客;提倡网上办案,如须开庭,务必把防护措施做到位。在安检处设置体温监测点,为进院当事人和来院群众检测体温,并免费发放口罩。全院干警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不信谣、不传谣,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助力营造干净的生活环境和理性的舆论生态。


同时,承德中院还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及开庭安排的通告》,对于疫情防控期间人民法院的立案、开庭等审判工作事项予以明确:广大群众所涉诉讼事项,建议利用互联网等手段进行办理。对于确需来法院窗口办理起诉、缴费、提交相关材料的,一定要做好自身的防护安全。对于已经做了开庭安排的,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推迟,具体情况请听候办案法官的通知。对于来法院办理申请再审、查阅档案等事宜的,在不超期限的前提下,建议延后办理。


衡水中院

1月28日,衡水中院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的通告》,就近期衡水两级法院的立案、开庭、执行等工作进行部署,以有效防止疫情传播,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


通告指出,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尽可能减少人员大规模聚集,广大群众有诉讼需要的,建议采用网上立案、移动微法院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质证等网络方式,做到诉讼事项“家里办”“网上办”“掌上办”;衡水辖区的广大群众需要立案的,建议采取“家门口起诉”新模式,可在全市任何一家法院就近跨域立案,实现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有信访诉求的群众,提倡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非接触方式表达合理合法诉求,该院将严格按照程序及时进行回复;有开庭安排的广大群众,建议向主审法官申请网上开庭,或向主审法官申请延期开庭。最大程度减少外出,防止疫情感染;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法院执行部门将全面加大网络查控执行力度,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等的合法权益;广大群众如有任何诉讼服务需求,均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衡水中院信访接待电话:2188355、立案咨询电话:2188257进行咨询。


唐山中院执行局

1月26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下发了《关于防控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执行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提出从即日起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结束前,不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不在夜间外出执行办案,不在没有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接触当事人。


《通知》提出,全市法院各执行部门及全体执行干警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实司法保障,坚定不移地站在防控疫情斗争的第一线。要根据当地党委政府、本院及驻地基层法院的部署安排,积极参与、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平台申请登记立案,减少当事人到执行立案场所聚集;充分发挥网络查控系统、网络事项委托平台的作用,最大限度减少线下查控和外出活动;财产查控措施涉及疾控企业、人员或疫情防控资金、物资的,依法予以暂缓执行;慎重釆取拘留措施;加强释明沟通工作,争取当事人给予最大限度地理解、支持和认可。


三河法院

为贯彻落实三河市委、市政府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1月27日上午,三河法院迅速召开紧急会议,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专题研究疫情防控工作,并重点对抽调干警参与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该院组成防控肺炎疫情“小分队”,积极参与到三河市迎宾北路街道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当中。


据统计,该“小分队”共负责迎宾北路街道燕灵社区、步行街社区、海洋社区、燕潮社区、学院社区共计5个社区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主要负责人员摸底、发热摸底、出入登记、协助隔离等工作。为确保“小分队”成员自身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三河法院专门为干警配备了口罩,反复强调个人清洁消毒工作,切实做到“健康出战、健康收官”。


饶阳法院

1月27日,饶阳法院全面部署应对新型肺炎疫情。要求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1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积极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该院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决按照省市县党委政府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各项防控工作,随时听从上级党委政府安排,冲锋在前。要迅速制订应急预案,做好责任区及本院干警的排查筛查工作,消除各种传播隐患。要立即组建应急分队,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做好各种应急事态的处置,通过网络平台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时刻做好各种准备,随时听从县委政府指挥,召之即来,来之能战。要及时报告发热情况,对干警及家人身体异常者,特别是发热、胸闷、干咳等相关症状者,要及时向院疫情应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任何人不得隐瞒、瞒报情况。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和每天不断攀升的感染人数,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迅速启动应急机制,积极参与联防联控,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该院要求责任落实要到位。坚决贯彻落实好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成立由主要院领导为成员的法院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片负责制,务必传达到全院每一位干警。准备把握当前疫情发展的严峻形势,不信谣、不传谣。同时做好统筹协调、物质保障等工作。


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报告制度,各部门负责人作为责任人每日收集上报本部门人员情况,动态掌握全院干警身体状况、外出情况。及时报告发热情况,对干警及家人身体异常者,及时向院疫情应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任何人不得隐瞒、瞒报情况。同时严明纪律,落实干警责任义务,任何人不得将当事人领入办公区,确保不出现问题。疫情防控期间,引导群众尽量采用微法院、远程调解等信息化方式办理业务,避免交叉感染。针对部分受疫情和交通影响无法参与诉讼的当事人,及时联系协调、指导当事人申请延期开庭审理。确需约见的,应当事先询问身体状况,并在法院指定的场所、满足防护措施要求的情况下进行。


邯山法院

疫情来临,邯山法院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防控,为阻断疫情,1月25日,邯山法院制定了《邯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成立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发展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并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组,随时待命处理突发情况。


1月27日下午,邯山法院组织干警配合陵园办事处工作人员分别前往陵北社区和陵东社区进行排查工作。


面对疫情,邯山法院要求全体干警在上级统一领导部署下,众志成城,服从指挥,科学应对,做好防控,誓赢这场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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