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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工”将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
作者:孙海燕 来源:江南时报 发布时间:2019-04-08 15:00:00 浏览量:

近年来,互联网经济的飞速发展,各种网约平台也层出不穷,催生了一批新形式下的就业人员——“网约工”。他们每天穿梭于大街小巷,在为人们提供便利服务的同时,也面临着遭受人身伤害的风险。近日,人社部表示,将适时启动《工伤保险条例》的再次修订工作,把外卖员、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新业态从业者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当中。


互联网催生新形式的就业人员

2019年4月1日下午6点多,在南京建邺区江东中路237号中央商场的正大门处,五六名头戴头盔、身穿马甲的外卖骑手,他们正边聊天边等候接单。

1994年生的皮肤黝黑的小伙刘阳生,高中毕业后在南京多家工厂打过工。一个月工资4500元,他说工作虽然稳定但收入低。2018年,他在朋友推荐下成为了外卖平台的骑手。“做骑手会比较辛苦,日晒雨淋,但赚的钱多。”在刘阳生看来,做外卖骑手比在公司工作的收入可观多了,时间还比较自由。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中,和互联网密切相关的新业态、新模式迅速成长,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不少人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获得了就业机会,包括网约快递员、网约司机、网络主播、网约家政、网约厨师等等。“网约工”以其工作弹性大,灵活性高,开放性高等特点而备受欢迎。根据国家信息中心统计,2016年,我国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服务的劳动者人数为6000万人;2018年,该数据上涨至7000万人,涨势迅猛。


“网约工”群体保障缺失

“网约工”打破了原来的“公司+员工”的模式,变成“平台+个人”,他们和平台的关系界定始终很模糊。据了解,南京的一些平台企业很少与“网约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些员工也就无法享有企业正式员工拥有的医疗、工伤、养老等基本劳动保障。

采访中,不少外卖员都表示,他们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很高。刘阳生告诉记者,他加入外卖平台时没有签订用工合同,不享受“五险一金”和休假等员工的基本权益。但是平台有帮他购买意外险,保险以天计算,每天在工资里扣1.4元,但理赔的条件比较多,流程也比较复杂。刘阳生说,有一次在路上摔倒,脚受了伤,他找了附近的诊所进行了简单包扎,花了几十元。因为觉得流程烦琐时间成本高,他并没有找保险理赔。而刘阳生真正担心的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可能更难获得工伤保障。

对此,记者采访了江苏玖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大明,他表示公司帮骑手购买的意外险只能从商业保险理赔。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就没办法通过工伤保险获得相关补偿。

由于这些行业灵活、弹性的特点,“网约工”与平台之间并不存在法定意义上的劳动合同关系,这也导致该群体的社会保障特别是工伤保险的缺失。而由于行业的高速发展,这个群体的规模也越来越大,针对他们的社会保障机制的完善,已然亟需被提上日程。


建立多层保障制度

“网约工”的权益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人社部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商业保险公司参与运作,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管理的多层次职业伤害保障制度。人社部也将支持保险机构针对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特定风险需求创新产品,作为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的有效补充。

当然,在业内看来,“网约工”和互联网平台之间无法简单认定为劳动关系,对快递员、外卖员等新就业形态人员来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还存在制度障碍。依据现有社保政策,未与平台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渠道还未完全打通。虽然一些平台购买了商业保险,但是仍然无法弥补社会保险在养老、看病等方面的保障作用。

业内人士建议,应增强现有政策弹性空间,研究适应“三新”企业和各类小微企业职工及新就业群体缴费能力的社会保险政策,破除职业身份、就业区域等条件限制,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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