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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名字有假难办工伤认定,更涉嫌骗保
作者:今日 来源:www.injury.com.cn 发布时间:2013-06-14 06:19:00 浏览量:

     2013年6月9号《今日》栏目报道了一则“病历名字疑问”的新闻。说的是去年12月20号,内蒙古通辽来青务工者金江,在工作时从高处摔下,造成左腿左右踝骨粉碎性骨折。手术前单位领导让他用刘政威的名字办理了相关手续。今年5月17号,金江因伤口化脓发炎,再次以刘政威的身份住进了医院。由于担心今后的治疗和生活没有保障,金江想申请工伤认定。但由于病历上的名字不是自己的,犯了难。这几天,金江一直为病历上的名字忙碌着,他还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上午9点,记者在401医院北院见到了金江。由于腿伤还没有完全好,他必须依靠拐杖走路。金江告诉记者,医院的病历是电子记录形式的,无法更改。但如果医院能够出具一份他本人住院治疗的证明,申请工伤也是可以行得通的。很快,医生出具了外伤证明。按照病历记录,医生在患者姓名一栏写的是“刘政威”。拿着这份证明,记者跟随金江一起来到了401医院北院院办。医院工作人员介绍,金江前后两次在医院住院,用的都是刘政威的名字,住院期间也没有提出异议,现在金江突然提出病历上不是自己的名字,医院也鉴别不了谁是谁。

    直到中午,院方也没有给金江出具住院证明。金江告诉记者,本来他5号就可以办理出院,但由于担心自己出院后无法拿到自己住院的证明,只好继续住院。医院工作人员介绍,住院的病历不是自己名字的,不止这一例。这其中都是住院本人没有办理保险,而病历上名字的人却办理了保险。其背后的事情,便是病人所在单位涉嫌骗保。这种情况下,金江该如何继续自己的工伤认定之路呢?

    上次记者采访这件事情时,也曾到金江的单位了解情况,但是单位负责人的态度非常蛮横。不过此后,记者又从金江处了解到,单位的态度又有了转变,主动向金江表示,会承担责任,支付各项费用,解决金江的后顾之忧。这也看得出来,单位负责人其实非常明白,骗保一旦败露被查,单位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将是严肃的严重的。而律师也说,金江两次冒用他人的的名字看病住院,虽然是迫于单位的压力,但事实上也成了骗保的参与者,也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社保基金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骗保行为必须受到严厉打击。而冒用他人名义骗取医保金的事情,我们《今日》栏目已经多次报道。希望社保部门严肃查处,不要让混水摸鱼者得逞,违法者逍遥法外,以保护社保基金的安全。

   律师评论

   用人他人名字治疗工伤,首先遇到的问题是职工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试想怎能拿着别人的病历主张自己的伤情。其次,更涉嫌骗保,已经属于刑事犯罪的准备阶段。在此,工伤赔偿法律网张士谦律师提醒,老板提出用他人名字住院,请千万小心。小则自己将来无法维权,大则与老板共同骗保。受害人变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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