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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实行工伤保险费率浮动
作者: 来源:www.ft22.com 发布时间:2013-04-11 11:47:00 浏览量:

    为提高参保单位安全生产水平,减轻工伤事故少发单位的负担,激励用人单位改善劳动生产条件,促进参保单位之间的相对公平缴费。从2013年4月1日起,三门峡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工作,按照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规程(试行)的通知》,结合三门峡市下发的《三门峡市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工作的通知》,对三门峡市2012年度所有工伤保险参保单位的浮动费率指标进行核算,并确定进行费率浮动的参保单位。
   此次浮动则是以参保单位行业基准费率为基础,对二、三类行业进行浮动,以参保单位2012年工伤保险基金支缴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工伤待遇的费用÷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100%)为主要指标,并结合工伤事故发生情况及参保单位执行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浮动。原则上,支缴率小于50%、80%的,分别下浮二档、一档;支缴率大于120%、150%的,分别上浮一档、二档。
    据统计,2013年度,全市涉及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的参保单位共计115户,其中上浮45户,下浮70户。其中二类企业上浮29户,下浮60户,预计减收30.5万元;三类企业上浮16户,下浮10户,预计增收327.2万元;减收与增收冲减后,预计2013年全市费率浮动合计增收工伤保险费296.7万元。而灵宝增收最多,达到185.5万元;市本级二类行业的工伤保险费预计减收53万元。(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ft22.com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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