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工伤赔偿法律网 > 理论研究 > 工伤新闻 > 正文
2013年1月1日起郑州市施行最低工资标准,但部分环卫工月薪仍未涨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29 11:08:00 浏览量:

    郑州金顺物业公司向环卫工傅发放了2013年2月份工资,月工资只有1080元,低于郑州市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1240元。劳动部门回应:若情况属实,会对物业公司下整改通知。

    金顺物业环卫工工资低于郑州最低工资标准
    3月27日上午,记者走访了郑州金顺物业公司负责的部分路段,采访了多位环卫工人,均表示目前月工资是1080元。
   “光知道报纸上说今年工资要涨,但就是没给我们发够过。”环卫工张大娘说,“经一路、经二路、经四路、政四街可多背街,都归金顺物业管。”
   62岁的许大娘摸着自己的脸说:“你看看冬天的时候脸都冻了,夏天雨淋还没个地方避雨。不求多,就按最低的标准给我们发工资就行。”
   “这工资的事有人也问过领导,听说是现在钱还没下来。”但说到这,环卫工张大爷也有了疑问,“上次在东区那边我问的,人家的环卫工工资就已经涨上去了,为啥我们金水这边的没涨?”
    劳动监察部门回应 若情况属实会下整改通知
    记者通过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了解到,如果路段是被物业公司承包,工资发放不到位,环卫工可到金水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情况属实,监察队将会对相关公司下法律文书,限期整改。
    金水区劳动监察大队郭先生说,假如这些环卫工工资是政府财政拨款,工资可能还是1080元。但后期财政拨款下发后,也会对之前少发的工资补齐。
   据金顺物业公司王经理说,3月25日市政局已经收回了此前他们承包路段的环卫工作,环卫工工资也会由市政部门发放。
   关于部分环卫工工资未达到郑州市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中原网将会进一步跟进。(来源:中原网,ft22.com编辑整理)

   相关信息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豫政[2012]10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141号),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省政府决定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2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1.7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0.4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9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9元。

漯河市市区由二类行政区域调整为一类行政区域。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本文地址:http://www.ft22.com/news/4572.html
上一篇:鄂温克旗事业单位人员将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
下一篇: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法院判妻子返还丈夫工伤赔偿款
维权团队更多>>
业务范围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