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直接判我们败诉好了,我求求你……”在庭上听到何晓波情绪激动地讲出此话时,所有人都感到惊诧。原告代理人求败诉?这是一种怎样的绝望呢?何晓波说,就算败诉也比拖下去好,至少可以再上诉。
一开始我并不理解何晓波的苦衷,可当我听完原告周孔付的故事,我只能默然无语。周孔付2007年后才开始出门打工,原本只是为埋葬儿子筹集费用。他儿子死于职业病,没想到这也成为他自己的诅咒。2012年4月,他被诊断为矽肺三期,生命开始倒计时。如今,他只能躺在冷冰冰的病床上,满心希望着判决可以比死神来得更早。然而,判决迟迟未来,案子也从简易程序改为普通程序。
看着死神一步步逼近,而判决却一步步走远,何晓波急了,关心周孔付的人都急了。何晓波帮很多工伤者打过官司,但从没像这次一样感到绝望——— 他可以等,但不知周孔付可等到何时。于是,在被告代理人仍旧坚持“先鉴定后赔付”的辩护意见后,何晓波充满愤怒地要求“败诉”。他说,这是一种绝望的抗议。
佛山法律学者分析,法官转程序及被告代理人的辩护都可以理解,并未违反法律,但如此局面又一次书写着“等到草儿青、马儿已饿死”的悲剧。人都要死了,还要求先鉴定劳动能力,还坚持各种程序,这些“不违法”的言行看上去是如此冷酷无情,甚至面目狰狞。
我们不会恶意揣度法官的私心,也无法对被告代理人的职业行为多加指责。但我们想知道法律的真谛,想知道法律是否真的能带来公平正义。如果在一个将死之人面前,法律发挥不了任何积极作用,这会不会是一种讽刺和悲哀呢?
当然,我们不希望人情和道理会影响法律的公正,但在法律的框架和程序内“枪口上抬一寸”总是可以考虑的吧?更何况,此案中的原告方只是希望早些依法判决,以便拿到“救命钱”,可以让周孔付“含笑而去”。
3月22日,判决将至。但无论成败,何晓波都难言轻松,“或许还有二审呢”。想到这,我不由得也开始绝望。周孔付能在临死前讨回公道吗?没有人知道答案。(来源:南方都市报,ft22.com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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