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难索赔,河南省一农民工无钱买车票
来自河南省商水县的王长海在漳州龙海的一家工厂打工,工作时受伤造成右脚骨折,停工3个多月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我也想回家过年,可老板拖着不解决,我连买票的钱都没有”。
2012年10月27日,王长海在往车上装砖块时,不慎被砖头砸到后背,从车上摔下。随后,他被送往龙海市港尾卫生院治疗,医生诊断为右脚跟骨骨折,建议其休息十周复诊。当晚,他被送回厂里,连续打了几天点滴,11月9日复诊拍片,医生建议其再休息,再复诊。
“我停工3个多月,没钱去复诊了,现在右脚跟还觉得疼,只能拄着拐杖走路。”王长海表示,这期间,他几次找老板协商未果,又辗转找劳动局等部门均无果。现在他只能窝在厂里赊账吃饭,看到其他工友都回家过年,他也想回家,可连买车票的钱都没有。
王长海所在的公司负责人郑先生表示王长海的伤势属“工伤”,公司愿意给予王长海合理价位的补偿。“只要是公司的员工,我们都会保障他的合法权益,但这个肯定要双方面协商,而且数目也需跟公司股东商量才能确定,这两天就会进行协商了。”
王长海去年10月份才到该公司工作,不想工作不到几天就受伤了,受伤后,郑先生第一时间将其送医检查。康复期间,郑先生见王长海行动不便,又为他买来拐杖。郑先生称,时间太短没来得及为他买保险这才是个失误。
对此,福建朗马律师事务所袁律师表示,王长海可先到单位所属地的劳动局进行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若其有办理相关劳动保险,劳动局和所在单位应以鉴定结果为依据,给其合理赔偿;若无保险,则由所在单位赔偿,且该鉴定均为免费。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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