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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将延续实施一年
作者: 来源:大众日报 发布时间:2022-04-29 15:56:00 浏览量:

4月29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解读全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援企稳岗工作政策及工作开展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用工成本,结合山东省工伤保险基金情况,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2年4月30日到期后,将延续实施一年,执行日期到2023年4月30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处长张学森介绍,自2022年5月1日起,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市,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市,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期间,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合理支付月数范围的,停止下调费率。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预计可减收工伤保险费约6.1亿元。


自2018年以来,按照国家部署,山东严格执行阶段性降费政策,符合条件的市全部按规定下调工伤保险费率,平均费率明显下降。2021年底,全省工伤保险平均费率降至0.49%,较2017年底下降0.24个百分点,降幅达到32.9%,累计减收工伤保险费80.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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