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工伤联网结算经验做法在《中国劳动保障报》亮点看台栏目推广
近日,我市工伤联网结算做法被《中国劳动保障报》亮点看台栏目刊载,全文如下:
“太感谢了!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太方便了,公司不用垫钱,也不用来回跑报销了。”近日,山东省滨州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接到了滨州天楹环保能源公司劳资人员李蕾打来的感谢电话。
该公司张师傅几年前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至今仍然在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已累计花费250多万元医疗费,现在每月医疗费还要2万元左右。过去,张师傅的住院费报销流程是公司先垫付,之后再将医院发票、治疗明细等材料送到社保中心报销,中间需要往返几次,在财力和人力上都给公司增加了很大负担。
为减轻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工伤医疗费用的垫付负担,助力企业和广大用工单位复工复产,滨州市人社局简化工伤医疗费报销程序,在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推行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到任意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凭社会保障卡(或电子社保卡)就可以住院治疗,并纳入工伤保险信息系统管理,出院时便可拿到工伤认定结论。被认定为工伤的,经办机构确认后,发生的符合“三个目录”的住院治疗费用,由协议医疗机构记账后次月与经办机构结算;属个人负担的费用,由协议医疗机构与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结算。未认定为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与医院全额结算。若住院时间较短,出院时还没有拿到工伤认定结论,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与医院全额结算,待拿到认定结论后,再到医院报销符合“三个目录”的住院治疗费用,且费用报销无起付线和报销比例的限制。
目前,滨州市28家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全部上线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功能。今年以来,已累计为工伤职工联网报销医疗费9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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