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为民服务模式,深入推进工伤认定工作提质提效,增强群众办事便利度,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工作的通知》,以数据赋能为引领,持续推进“清、减、压”,进一步减材料、减时限、减程序、减次数,打造材料最少、速度最快、程序最优的工伤认定服务新模式。
突出信息共享,全面压减申请材料。全面加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社会保险经办数据信息共享,以增加人社“工作量”、减少群众“跑动量”、增加群众“满意量”,压减材料超60%。目前,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或职工仅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3项证明材料。特殊情形如职工死亡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突出数据赋能,持续优化服务模式。全面推行网上申请,对接使用全省统一工伤认定信息系统,整合接入政务服务网或人社部门服务平台,9月底前全面实现工伤认定网上申请。同时全面压缩办理时限,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调查核实、案情复杂的工伤认定申请,一般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压减时限达50%。
突出质效提升,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在工伤认定过程中需到其他城市调查取证的,该城市工伤认定机构全力予以协助,推动工伤认定质量变革。加强工伤认定统计分析,通过对工伤认定情形、参保缴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的分类梳理,查找共性问题,优化完善政策措施。深入开展案例研讨,主动加强与法院、司法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工作支持,减少歧义增进共识,进一步提高工伤认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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