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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作业“中暑”算工伤吗?宜昌市社保局:视情况而定
作者:付菊 来源:市社保局 发布时间:2021-07-04 15:56:00 浏览量:

2020年“超长待机”的三伏天,让立秋后的宜昌依然“火力全开”,持续的高温容易引发中暑,特别是从事户外工作的工友们更要注意防暑降温,那么,从事户外工作期间如果中暑算不算工伤。为此,市社保表示:是否认定为工伤,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2012年,国家安监总局、人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其中的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只有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从业者才可以申请认定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那什么样的中暑才是职业性中暑呢?一般来说,高温作业易引起中暑,通常中暑后经简单处理或治疗后能恢复正常。由于劳动者对政策法规不了解或者嫌麻烦,在工作时间发生中暑,很少办理职业病诊断。如劳动者认为是职业性中暑,需准备相关材料及时向市职业病防治院提出办理职业病诊断。职业性中暑的诊断既要根据病人的临床表现,还要综合考虑职业史、作业环境的气温、湿度及劳动强度等。一旦确认为“职业性中暑”后,就可以向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最晚不能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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