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厚正律师所工伤职业病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三名律师(左),下班后在路灯下为农民工解答法律咨询。
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快发展法律援助事业
□穆思山
法律援助,是政府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志愿者,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保障其获得与普通公民同等的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1997年10月,河北省法律援助中心成立,我省法律援助工作正式启动。2003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法律援助条例》,于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十年来,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援助能力显著增强,援助质量不断提高,援助范围逐步扩大,便民举措更加高效,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把法律援助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纳入“民心工程”和办实事项目,认真执行和全面落实《法律援助条例》,有力保障和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促进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着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以“多办案、办好案”为目标,积极构建以办案服务为中心的法律援助发展格局,制定完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补充事项范围和办案补贴标准,相继组织实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法律援助与农民工同行”、“法律援助进乡村、进社区”等重要活动,推动办案数量和质量协调发展、同步提升,不断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努力满足新形势下日益增长的社会法律援助需求,尽职尽责,无私奉献,赢得了基层群众的普遍赞誉。
目前,全省共设立专门法律援助机构189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698人,实现了县、区法律援助机构全覆盖。在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241个,依托工、青、妇、老、残、信访、高校、监狱、劳教所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977个,并普遍在农村、社区、基层组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点或联络员,从而在全省范围内构建形成了覆盖城乡、贴近群众、协调联动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十年来,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9万件,年均增长36.2%,受援群众20.8万人,年均增长26.8%,提供法律咨询170万人次,帮助挽回经济损失10亿多元。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受援门槛,将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援助对象,法律援助范围逐步由低保群体向低收入群体延伸,将交通、医疗、工伤事故赔偿、环境保护、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婚姻家庭纠纷等民生事项逐步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着力建设便民服务窗口和专门接待场所,各设区 市 和 部 分 县 、区 开 通 了“12348”法律援助热线,实行电话申请、网络申请,简化受理程序,受理审查期限从7日缩短为3日,对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上门式、预约式、一站式”服务,逐步推行“点援制”和特殊案件援助人员“准入制”以及援调对接机制,使困难群众切实拥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法律援助情系百姓,保障民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新形势下法律援助事业面临着重要的发展机遇。我们新一届厅领导班子将团结带领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和广大法律服务人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理念,不断丰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发展思路,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以更加主动的姿态、更加过硬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为民便民利民,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优化服务质量,完善便民措施和运行机制,大力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队伍职业化建设,广泛调动社会资源,强化服务能力,扩大社会影响力,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职能作用。
(作者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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