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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关于调整2013年工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作者: 来源:www.ft22.com 发布时间:2013-04-26 10:40:00 浏览量:

关于调整2013年工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辽人社发(2013)19号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工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现将2013年工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发放标准调整为491300元。请各地按照新的标准做好2013年工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发放工作。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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