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饶人社字【2010】34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饶经济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社保局、医保局、就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1年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2011年度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缴费基数予以明确,请各经办机构按新标准调整2011年度缴费基数: 一、2010年社会平均工资。根据近5年我省社会平均工资每年约按15%比例递增情况,2010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测算约为23874元,月平均工资约为1989元。 二、2011年缴费基数。根据赣人社字【2010】5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11年度全市社会保险缴费最低基数定为1550元,个人实际月工资超过1550元的,按实际工资计算,最高基数不得超过5900元。工业园区企业缴费基数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2011年度缴费基数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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