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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和“统筹地区外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执行标准的通知
作者:工伤赔偿法律网 来源:www.ft22.com 发布时间:2011-09-02 09:12:00 浏览量:

东莞市关于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和“统筹地区外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执行标准的通知

各社会保障分局:
根据《关于工伤职工伙食补助费和交通食宿费执行标准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2011〕179号)的批复意见,现将东莞市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和“统筹地区外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执行标准通知如下:
一、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费补助标准,按35元/人/天执行。
二、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标准,按300元/次的定额标准执行。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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