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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更愿看到张海超被裁决拿到赔偿

发布时间:2009-11-21 21:12:00    作者:张士谦   我要评论

我更愿看到张海超因裁决,而拿到赔偿

近日,在新密市劳动局和刘寨镇政府的主持下,张海超和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振东公司)于915日下午,签署了《调解协议》,协议约定支付张海超赔偿款,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津贴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61.50万元。另外,双方终止劳动关系。 其他四个工友也得到了赔偿。其中王友才、尚文革、高水武与张海超同患尘肺,分别获赔约31万元,马建山患尘肺获赔21万元。

沸沸扬扬的“开胸验肺”事件,终于可以告一段落。对于张海超是个不小的好事,似乎期几位同事也借了“开胸验肺”的东风。但除此之外,一直被媒体和民众呼吁的修改《职业病防治法》,完善职业病诊断等制度方面,我们没有看到更大的改观。

作为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www.ft22.com 的一名维权律师,此后还是看到了:求得一纸职业病诊断证明,还一如既往的如张海超般艰难;《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住所地可以诊断职业病等相关的规定,在实践中还是难以落实,甚至其诊断证明、鉴定结果等还被工伤认定部门否定着;更多我们没有收获的是,张海超是通过《调解协议》的形式,结束了自己的维权,对于其他与张海超相同境遇的人,没有更多的借鉴意义。

这样被广泛关注且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事件,尚不能促使我国职业病维权制度的完善,也给更多的维权人士留下了不小的遗憾。正处于类似张海超维权困境的职业病患者,还在走同样艰难的维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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