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2、《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586号令)
3、《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169号令)
4、《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
二、承办机构
合肥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
三、服务对象
参保单位、供养亲属
四、申请条件
1、经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亡);
2、符合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的亲属;
五、申报材料
1、工伤(亡)认定书;
2、供养亲属户籍证明(户口簿或身份证);
3、供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
4、供养配偶的结婚证;
5、无生活来源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抚养的证明;
6、《合肥市职工工伤(亡)待遇审核申报表》表二;
六、服务流程
1、参保单位提交材料;
2、申报材料齐全的即时受理;
3、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待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后即时受理;
4、即时受理没有问题的,次月30日结算后出具《合肥市职工工伤(亡)待遇审核申报表》回执单,有问题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七、办理时限
当场受理,并于受理材料的次月30日前结算数据报至基金科将待遇转入代发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政务环路88号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
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7:00
咨询方式:0551-63536349
发布日期:20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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