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等工伤医疗机构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京工伤发〔2024〕1号
各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保障中心,各工伤医疗机构和工伤康复机构:
为加强我市工伤医疗、康复机构协议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京人社工发〔2022〕46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医疗机构和工伤康复机构协议管理经办细则(试行)>的通知》(京工伤发〔2022〕4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现决定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等10家工伤医疗机构的有关项目予以变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北京市工伤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北京市工伤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1月22日
附件:
北京市工伤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1.北京大学第三医院(08110010),医院法定代表人由乔杰变更为:付卫。
2.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八四医院(08110011),医院法定代表人由张鹏变更为:李佳。
3.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14110004),医院法定代表人由刘海彬变更为:王玉霞。
4.北京小汤山医院(14110019),医院法定代表人由穆毅变更为:姜悦。
5.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09110001),医院法定代表人由毛经民变更为:卫力晋。
6.北京市门头沟区东辛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门矿医院)(09110006),医院法定代表人由毛经民变更为:卫力晋。
7.北京市平谷区医院(26110001),医院法定代表人由王宾变更为:王慧英。
8.北京市平谷区中医医院(26151001),医院法定代表人由刘清泉变更为:见国繁。
9.北京怀柔医院(27110001),医院法定代表人由孙倩美变更为:汪阳。同时医疗机构名称由北京怀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怀柔医院变更为:北京怀柔医院。
10.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石龙医院(09110005),级别由一级变更为:未定级。
本文地址:http://www.ft22.com/beijingshi/2024-6/11617.html
上一篇:关于清华大学玉泉医院等工伤医疗机构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下一篇:北京市:关于取消工伤医疗机构和工伤康复机构申报工伤保险费用纸介材料的通知(京工伤发〔202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