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关于调整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的通知(佛人社〔2015〕257号)
发布时间:2026-05-27 浏览:次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人社〔2015〕257号
关于调整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禅城、南海、高明、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工伤职工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天35元调整为每人每天70元。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5日
本文地址:https://www.ft22.com/guangdongsheng/202605/13501.html












冀公网安备13010202003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