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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关于发布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通知(藏人社厅发【2015】94号)

    发布时间:2026-08-21  浏览: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藏人社厅发【2015】94号

关于发布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通知


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统筹单位;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确定2015年“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00元,作为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征缴和计发相关待遇的依据。现予以发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统计局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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