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工伤数据  >  社平工资  >  正文

吉林省关于印发201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6〕39号)

    发布时间:2026-07-06  浏览: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人社办字〔2016〕39号

关于印发201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从2016年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使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按省统计局公布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如有统计口径调整,将另行发布。现将2015年全省各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2015年全省各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6月7日

附件:

2015年全省各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


注:

1、如遇统计部门调整数据,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2、农垦企业平均工资依据吉林省农垦综合统计年报数据。

首页
电话
短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