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4〕47号)
发布时间:2026-07-06 浏览:次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人社办字〔2014〕47号
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现将2013年全省各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计数据印发给你们,请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公布的数据,做好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待遇计发工作。
由于全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有的地方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较前一年出现“负增长”的情况,对基本养老金计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产生了影响。为体现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保障参保人员的利益,从今年起,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出现“负增长”的地方,基本养老金计发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均使用“负增长”前一年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附件:2013年全省各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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