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
作者: 来源:www.ft22.com 发布时间:2013-02-03 18:27:00 浏览量: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分局、有色金属产业园区分局,各用人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调整为: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950元;桂阳县、嘉禾县、永兴县、临武县、宜章县、桂东县、汝城县、安仁县870元。
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调整为: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9.5元;桂阳县、嘉禾县、永兴县、临武县、宜章县、桂东县、汝城县、安仁县9元。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1、支付给劳动者的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支付给劳动者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4、支付给劳动者的奖励性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上述标准执行。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本文地址:http://www.ft22.com/zuidi/4315.html
上一篇:杭州市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
下一篇:宁波市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